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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及省考报名政策汇总:哪些算应届生?

“毕业一年未就业,还是应届生身份吗”、“签了就业协议,影响应届生身份吗”、“还没毕业交了社保公积金,还是应届生吗”...小编汇总了全国各省省考关于“应届毕业生”政策的具体介绍,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对照。   提醒:以下政策来源于2024公考政策。 国考及31个省省考关于“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1、国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留学回国人员,其中,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2、辽宁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留学回国人员,其中,2022年1月1日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3、广西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说明: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应届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毕业生。) (3)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2024年毕业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4、山西 “应届毕业生职位”报考者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5、天津 下列人员可以报考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于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纳入国家统招计划,于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于2022年至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4)2022年、2023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入伍,服役期满后继续学业,于2022年、2023年毕业的退役士兵;(5)2022年至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甘肃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前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以上考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入伍,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7、云南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 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22年1月以来第一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入伍,入伍前无工作经历,并于2022 年1 月以来退出现役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云南户籍退役义务兵; 2024年毕业-2-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其中,2022年1月1日至招录单位考察开始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的职位。 8、四川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9、湖南 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含自主招生、单独招生等),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10、吉林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2年、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可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2022年2月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 (4)2022年2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5)2023年2月以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服役期满且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 11、山东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录职位明确招录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仅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3)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4)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以及仍在服务期且2024年9月30日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5)高校毕业生士兵,报名前一年内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12、江苏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3)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4)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上述人员报考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13、北京 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我市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14、上海 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者按社会人员条件认定。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认定。 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 15、黑龙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截止到2024年7月前,我省项目生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不超过2年的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指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征集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6、海南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比如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的研三在校生等。(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 (4)2022年1月22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17、西藏 招录政策中无相关规定,查看职位表部分职位面向2024年应届生毕业生报考。 18、广东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同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以报考“限2024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2022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④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上述人员若以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报考,或者以非最高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不能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9、贵州 招录政策中无相关规定,查看职位表没有仅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20、湖北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2022年1月至2024年7月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21、江西 招录政策中无相关规定,查看职位表中有仅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22、重庆 2024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并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4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23、福建 下列对象可以报考2024年应届生职位: 1. 2024年应届毕业生。 202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或学位证书且可按规定出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 备注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的公章。 备注2:已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用人单位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 备注3:2024年毕业且可以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高职扩招人员,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 备注4: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规定的以当年度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报考者。 2.以当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入伍且在2023年年内退役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应届生岗位。 24、安徽 下列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5)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25、浙江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2年、2023年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能享受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年龄政策。 2022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但不能享受放宽年龄政策。 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和省“三支一扶”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参加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和“三支一扶”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和省“三支一扶”办证明,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26、河北 职位条件中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7月底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该职位。 27、新疆/兵团 新疆: 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的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均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兵团: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可报考身份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年内,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28、内蒙古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29、宁夏 报考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须为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30-32 相同 省份: 河南、青海、陕西 政策:招录政策中无相关规定,查看职位表中没有仅面向“应届毕业生”或“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这些地区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其实就不需要纠结自己是不是择业期内的应届生身份,因为不论你是或者不是对报考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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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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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贵州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政治素质 (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民法基础知识 (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行政管理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4)风险防范 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实务工作能力 (1)巡逻 (2)接警与处警 (3)安全检查 (4)安全保护 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信息上报 (3)合理处置 (4)善后恢复 四、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一)单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规范机构设置是当前我国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是: A.警官职务序列 B.警员职务序列 C.警务技术职务序列 D.辅警职务序列 正确答案:D (二)多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下图为某市文峰派出所社区民警绘制的小区住户信息登记表的部分内容: icon-img 有关该表所反映信息正确的说法有: A.该楼只有两类住户,即人户分离户、租户 B.人户分离户是指在本楼居住但户口在其他派出所的住户 C.每户标注不同颜色表明对不同人口的管理有区别 D.民警希望加强对人户分离户、租户的管理 正确答案:B、C、D (三)情境题(根据给出的情境材料做出分析,按照提问选择正确答案) 2022年8月5日上午9时许,赵某携带一个提包,准备验票上火车,被值班民警例行检查,发现其提包中有六部手机。因昨天该地区发生一起手机专卖店被盗案件一直未侦破,并且值班民警看到了案情通报,故此民警认为赵某可疑,遂向所长请示并经批准,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将赵某带至了派出所值班室继续盘问,第2天(即8月6日)上午9时,派出所排除赵某盗窃嫌疑予以放行。 (1)本案中,民警将赵某带回派出所值班室盘问的法律依据是:(单选) A.《人民警察法》 B.《刑法》 C.《刑事诉讼法》 D.《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确答案:A (2)民警对赵某继续进行盘问检查,符合的盘问条件是: A.被指控有犯罪行为 B.有现场作案嫌疑 C.有作案嫌疑且身份不明 D.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 正确答案:D (3)如果赵某在继续盘问期间不讲自己的真实姓名,派出所在规定时间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最长可以延长至:(单选) A.八小时 B.十二小时 C.二十四小时 D.四十八小时 正确答案:D (4)如果民警在继续盘问期间,赵某交代六部手机均为盗窃所得。经鉴定,六部手机价值两万余元,派出所对赵某正确的做法有:(多选) A.立案侦查 B.先行拘留 C.决定逮捕 D.移送起诉 正确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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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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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公告

2024年贵州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信息 (一)招录计划 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6142人,其中公务员职位5301人、人民警察职位841人。 (二)职位信息 1.公务员职位条件和计划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2.人民警察职位条件和计划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报考者可通过“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或“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查阅具体的招录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2)。 二、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2.外省户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外省的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和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对于2024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除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外其他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2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对于2024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或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正等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所辖乡(镇、街道)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7.定向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职位。 8.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月。 9.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2)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或由贵州省选派在外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3)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以上(1)(2)(3)类人员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学历要求参照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人员执行。 另外,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且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本次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4)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5)截止2024年1月,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名单详见附件3)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10.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截止2024年1月,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任职3周年以上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2)截止2024年1月,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的人员(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11.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须为退役军人。 12.报考残疾人职位的人员须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等级。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7:00,报名网站为“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并通过“贵州省2024年度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和《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者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4年1月22日至1月25日期间,每日10:00、14:00及19:00对报名情况进行更新,供报考者参考。报考者可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拟报职位的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后,于2024年2月上旬前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7:00。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省、市(州)、县(市、区)级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市、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月26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1月26日17:00至1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当地考务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9日17:00期间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一般职位(公务员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00元/人;须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3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以及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和派出机构、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和审计系统县级单位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向招录单位提出改报申请,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予以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本考区改报,不能跨考区。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17:00。 本次招录继续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4年度公务员考试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退费前将发送短信进行提示。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14日17:00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所在考区的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五)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报考者报名信息表填写的民族信息等,对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统一进行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报考者须据实并认真填写民族信息等,因民族信息等填写错误导致笔试环节成绩未获得加分的,须在公示期间及时联系所在考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并提供佐证资料。公示期间未及时反映并提供佐证资料的,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加分。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供招录单位复核。 四、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50分)和《申论》(分值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4年3月16日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共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考区设在贵阳市,其他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设置考点。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笔试环节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一般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70%+专业科目成绩×30% 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笔试环节成绩公布 笔试环节成绩于4月中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环节成绩核查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或未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组织、时间和方式 资格复审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并实行分级负责,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省、市(州)、县(市、区)级招录单位具体实施,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方式详见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二)资格复审对象 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资格复审对象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佐证资料等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6.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资格复审递补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职位调整情况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直考区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考区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 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且面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需参加体能测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不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时间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体能测评考点设在贵阳市;市(州)体能测评考点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组部及贵州省相关规定执行。若出台体能测评新规定,遵照新规定执行。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者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考区分别向社会发布。 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公共科目成绩相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考区分别负责。 公务员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人民警察职位(不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须在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需在当日或现场复核的,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公告。 (二)考察 考察人选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考区分别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我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在考察中,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招录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4年12月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能取得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役军人,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考区分别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有关规定,各级招录单位拟录用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省级或者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者须待服务期满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录用。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二)专业目录 2024年度贵州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再使用《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各招录单位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设置职位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考者请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相关招录信息和《报考指南》。 (五)本《招录公告》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局,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 政策、考务相关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6)。 报名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8:30至17:30。 附件:1.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2.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 3.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脱贫县名单 4.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 5.贵州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6.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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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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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50分)和《申论》(分值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参考附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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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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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笔试内容 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共科目笔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例题: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下列与之有关的说法,正确的有几项? ①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 ②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 ③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 ④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 ⑤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 A.1 B.2 C.3 D.4 (答案:C。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对比可知,语句②和语句⑤错误。因此,正确答案为C。)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例题1:环境保护主义是一种信念,是一种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强烈愿望。要实现这一愿望,就必须树立一种自然共同体的意识,即将人类在共同体中的征服者角色,变为这一共同体中的普通一员。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敬,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敬。只有树立了这样的一种道德意识,人们才有可能在运用其在这一共同体中的权利时,感到所负有的对这个共同体的义务。这不仅依赖对自然本质的科学理解,也依赖在了解基础上建立起的对自然的感情。 文段最后一句话中的“这”指的是: A.自然共同体意识的树立 B.对自然共同体的义务 C.热爱自然的感情 D.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愿望 (答案:A。首句指出环境保护主义“是一种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强烈愿望”,次句说明“要实现这一愿望,就必须树立一种自然共同体的意识”,第三句说明“只有树立了这样的一种道德意识”的重要意义,最后归结到“这不仅依赖……,也依赖……”,即实现这种意识的条件。因此,可知“这”指的是“自然共同体意识的树立”,正确答案为A。) 例题2:中国道路的成功开创不仅创造了中国奇迹,而且创造了中国经验。中国经验无疑是中国智慧的结晶,具有鲜明的______。但是,中国经验作为中国道路的积极成果,也是在遵循历史发展和现代化发展规律、吸收世界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对人类文明发展进行探索的重要产物,反映了人类文明进步的规律,因而又具有一定的______。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地域性 国际性 B.实践性 理论性 C.先进性 创新性 D.特殊性 普遍性 (答案:D。这段文字主要讲的是中国经验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反映了一般规律。第一空,中国经验是在开创中国道路的实践中取得的,所以具有“实践性”“特殊性”。“地域性”“先进性”与前文语境不符,故不选。第二空,中国经验吸收了世界发展的经验教训,又反映了人类文明进步的规律,所以具有“国际性”“普遍性”与“创新性”,其中“普遍性”最为合适。此处并没有强调“理论性”,故不选。综上,应填入“特殊性”“普遍性”,正确答案为D。)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用题型有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种。 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 2 4 8 16 ( ) A.16 B.24 C.32 D.36 (答案:C。原数列是一个等比数列,后一项是前一项的2倍,故正确答案为C。) 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个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报考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并利用其他基本数学知识计算或推出结果。 例题:某单位的会议室有5排共40个座位,每排座位数相同。小张和小李随机入座,则他们坐在同一排的概率: A.不高于15% B.高于15%但低于20% C.正好为20% D.高于20% (答案:B。根据题意可知,小张随机选一个位置就坐,那么小李可以选择的位置为39个,因此总情况数=40×39。要让他们恰好坐在同一排,应先从5排中选一排,再从这一排中选2个座位,符合条件的情况数=5×8×7,概率约为7/39=17.9%。因此,正确答案为B。)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主要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用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四种。 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报考者通过观察分析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例题: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 icon-img 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②⑥,③④⑤ B.①③④,②⑤⑥ C.①④⑤,②③⑥ D.①④⑥,②③⑤ (答案:A。题干中每个图形中都有多个封闭图形和线段,考虑二者之间的位置关系。正确答案为A。) 定义判断:每道题先对相关概念进行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报考者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例题: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其中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中应添加“批复”的是: A.《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____》 B.《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黑龙江双鸭山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____》 C.《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的____》 D.《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____》 (答案:C。根据题干,“批复”的定义要点是: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C选项中,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属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符合定义。因此,正确答案为C。) 类比推理:给出一组相关的词,要求通过观察分析,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组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例题:设计︰发放︰问卷 A.复制︰修改︰文字 B.预习︰复习︰考试 C.播放︰快进︰磁带 D.制定︰执行︰政策 (答案:D。“设计”和“发放”是问卷实施过程中必然经历的两个步骤,顺序是先设计,后发放。D选项,“制定”“执行”是政策实行过程中必然经历的两个步骤,并且制定在前,执行在后,与题干逻辑关系一致,A、B、C选项中的词语不具备题干中的逻辑关系。因此,正确答案为D。) 逻辑判断: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报考者根据这段陈述,运用一定的逻辑推论,选择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例题:一切生命有机体都需要新陈代谢,否则生命就会停止。文明也是一样,如果长期自我封闭,必将走向衰落。交流互鉴是文明发展的本质要求。只有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取长补短,才能保持旺盛生命活力。 由此可以推出: A.一种文明如果没有长期自我封闭,就不会走向衰落 B.一种文明如果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取长补短,就能保持旺盛生命活力 C.一种文明如果没有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就不能保持旺盛生命活力 D.一种文明如果没有保持旺盛生命活力,它就没有同其他文明取长补短 (答案:C。A选项将题干中的条件前后件均加否定,不能推出;B选项将题干中的“只有…才…”转换为“如果…就…”,不能推出;C选项是对题干最后一句话的同义表述,可以推出;D选项将题干最后一句话的前后件对调,不能推出。因此,正确答案为C。) icon-img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文字、数字、图表等统计性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例题:2019年全国地铁运营线路长度达5181公里,占城轨交通运营线路总里程的76.8%。 2013~2019年全国地铁运营线路长度 2019年末,我国城轨交通配属地铁列车6178列,全年实现地铁客运量227.76亿人次。 icon-img 注:除客运量为全年数值外,其余指标为年末时点值。 (1)2014~2019年间,全国地铁运营线路长度同比增长20%以上的年份有几个? A.1 B.2 C.3 D.4 (答案:A。) (2)以下城市中,2019年末平均每条运营的地铁线路配属地铁列车数最多的是: A.广州 B.武汉 C.成都 D.南京 (答案:C。) 三、申论 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试题将按照省州(市)级机关职位、县乡级机关职位2类命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科目测试统一使用省州(市)级机关职位申论试题。 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相关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准确理解把握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准确理解归纳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对所涉及的观点和事实进行恰当的解释,并作出合理的推断。 依法办事能力——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综合运用恰当有效的方法完成任务、解决问题、实现目标。 公共服务能力——能够全面准确了解公众需求和愿望,灵活运用各种措施和办法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四、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二)申论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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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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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云南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云南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云南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云南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一)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政治素质 (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2.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民法基础知识 (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2.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行政管理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4)风险防范 3.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实务工作能力 (1)巡逻 (2)接警与处警 (3)安全检查 (4)安全保护 5.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信息上报 (3)合理处置 (4)善后恢复 三、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一)单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规范机构设置是当前我国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是: A.警官职务序列B.警员职务序列C.警务技术职务序列D.辅警职务序列 正确答案:D (二)多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下图为某市派出所社区民警绘制的小区住户信息登记表的部分内容: icon-img 有关该表所反映信息正确的说法有: A.该楼只有两类住户,即人户分离户、租户 B.人户分离户是指在本楼居住但户口在其他派出所的住户 C.每户标注不同颜色表明对不同人口的管理有区别 D.民警希望加强对人户分离户、租户的管理 正确答案:B、C、D (三)情境题(根据给出的情境材料做出分析,按照提问选择正确答案) 2022年8月5日上午9时许,赵某携带一个提包,准备验票上火车,被值班民警例行检查,发现其提包中有六部手机。因昨天该地区发生一起手机专卖店被盗案件一直未侦破,并且值班民警看到了案情通报,故此民警认为赵某可疑,遂向所长请示并经批准,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将赵某带至了派出所值班室继续盘问,第2天(即8月6日)上午9时,派出所排除赵某盗窃嫌疑予以放行。 (1)本案中,民警将赵某带回派出所值班室盘问的法律依据是:(单选) A.《人民警察法》 B.《刑法》 C.《刑事诉讼法》 D.《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确答案:A (2)民警对赵某继续进行盘问检查,符合的盘问条件是: A.被指控有犯罪行为 B.有现场作案嫌疑 C.有作案嫌疑且身份不明D.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 正确答案:D (3)如果赵某在继续盘问期间不讲自己的真实姓名,派出所在规定时间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最长可以延长至:(单选) A.八小时 B.十二小时 C.二十四小时 D.四十八小时 正确答案:D (4)如果民警在继续盘问期间,赵某交代六部手机均为盗窃所得。经鉴定,六部手机价值两万余元,派出所对赵某正确的做法有:(多选) A.立案侦查 B.先行拘留 C.决定逮捕 D.移送起诉 正确答案:A、B 四、作答要求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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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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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省级单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 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报考降低进入门槛职位的人员,录用后应当在所报考的州(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州(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22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22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22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共享定向录用计划。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等录用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应当在其招录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的职位名称、招录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政策规定、报考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还需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https://ylxf.1237125.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公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也可拨打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本次招考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接受资格(资质)审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单位于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4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2月23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2月20日0:00至2月25日24:00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费40元/科,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各职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考录专题网页”公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 (四)招录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职位,缴费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未达3:1的,省公务员局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裁减录用计划数,缴费人数未达3人的,取消该职位招考。对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另行通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可于2024年3月12日9:00至开考前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申论试卷分为2类,分别适用于省州(市)级机关职位(含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县乡级机关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详见《云南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4年3月16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7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由省级考务组织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和各地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将统一配发文具,报考者自带的文具不得带入考场。 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4年4月上旬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含公布当天)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查疑。 (二)体能测评 公安机关、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职位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应当进行体能测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者中,按不超过录用计划数4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后,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者中,按不超过录用计划空缺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批次。 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招录单位将于2024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公布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资格复审 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录用计划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报考指南》。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公告于2024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笔试准考证(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2.组织实施 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部分招录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和分值比重等详见《招考简章》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在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指定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四)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人民警察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空缺数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批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递补顺序与首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标准一致。 五、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将视录用计划空缺情况确定是否开展补充录用工作。 九、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考指定网站为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s://ylxf.1237125.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本次招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对外发布招考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切勿轻信任何冠以“内部消息”、“独家渠道”等有关招考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影响考试或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三)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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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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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6:4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5:5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 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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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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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关于2024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3年12月7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43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四川省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四川省省级机关(单位)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86740101)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四川警察学院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职位可放宽到形成竞争(具体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详见职位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6:4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5:5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招录机关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应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职位表中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详见职位表。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表规定的考察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四川警察学院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其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及以上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考察工作还应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录用到四川警察学院的人员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四川省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四川省省级机关(单位)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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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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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海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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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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